联系我们 | 网站首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网站公告:本所地址在中国杭州西湖区文一西路767号西溪国际商务中心A座302-305室,电话:15968894170。本网站系非商业性的公益网站,所载文章部分来至网络,作者或网站所有者不希望本站使用其资料,请即通知,本站将尽快删除。
您的位置 — 首页{urlsectionname}
爸爸不常回家,离婚时孩子都要跟妈妈
时间:2017-01-05 19:51:20    浏览次数:364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中法网学校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爸爸不常回家,离婚时孩子都要跟妈妈

 

  日前,在虎丘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一对活泼的小女孩向审理案件的法官表达了自己不愿和自己的姐妹分开的想法。

 

  小丹和小彤是一对亲姐妹,和很多二孩家庭一样她们一个跟爸爸姓,一个跟妈妈姓。平时他们的爸爸因为工作原因一直在外地,姐妹二人就一直跟着妈妈在家。姐姐小丹三年级在读,妹妹小彤才上幼儿园,小丹一直很开心自己家里有这么一个亲妹妹,小彤也觉得自己有个了不起的小姐姐。

 

  可是二人的父母因为长期两地分居闹起了离婚。姐妹二人对于父母的离婚心里似已接受,但是当他们听说法庭上爸爸要求独立抚养小丹,让妈妈抚养小彤时,她们就着急了。想到父母离婚后,自己要和妹妹从此分开,小丹晚上怎么也睡不着,就直接写了一封信给法官,诉说自己和妹妹、母亲一起生活是如何幸福,不愿意因为父母离婚而跟着爸爸生活,更不愿从此转学失去朋友。并且一定要跟着妈妈和妹妹,当面把信交给了法官。

 

  在充分调查两姐妹的学生生活情况后,法官认为这对从小生活在一起的姐妹,已经完全习惯和依赖彼此,如果强行把她们分开抚养,对于她们来说心理上有无法弥补的创伤。于是法官开始一次次做被告的工作,最后小丹和小彤的父亲也同意由她们的母亲抚养她们,作为父亲,他出抚养费。

 

法官点评:两个从小在一个家庭的孩子,已经习惯互相陪伴成长,如果因为父母离婚强行将他们分开,并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离婚时,法官会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原则,尽量不改变他们原有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