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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外情 丈夫于酒店持刀将其杀害 酒店需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2016-06-15 12:01:41    浏览次数:682        

妻子婚外情 丈夫于酒店持刀将其杀害  酒店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A与B结婚多年,B一年多前开始有婚外情,夫妻开始经常吵架。某日,A见B与C入住某酒店。A要求服务员打开房门未果,持刀在酒店守候,后趁房门打开之际冲入房间,持刀先后捅刺B、C,致两人当场死亡。B、C家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A、酒店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A持刀杀害B、C就损害后果承担直接侵权责任。B、C入住酒店,与其形成服务合同关系,酒店具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A要求服务员打开房门被拒绝后,仍在酒店守候,酒店工作人员没有制止或驱离,也没有向公安部门报告这一可疑事宜,故酒店对此存在过错。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二款:“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