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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游戏账户充值或犯法
时间:2017-08-07 14:47:16    浏览次数:567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甲发现某网络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网络游戏充值系统存在漏洞,可利用浏览器及相关插件对该系统数据进行修改利用上述漏洞进行反复操作,游戏账号充值,并通过他人在互联网上变卖上述账号内的部分游戏币获利。

 

法律法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评析】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特征,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提示

游戏币这种数据的本质是一种赋予玩家权限的口令密码,玩家持有了游戏币就等于获取了一定的权限,可以在游戏中享有相应的权能。非法生成、复制、传输游戏币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非法获取权限,并将该权限让渡给他人的行为。这种权限的载体就是游戏币这种口令密码,它本质上是一种经过信息系统所预先设定并认可的数据。